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分值以及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专业(演唱类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CD,或清唱,不准另带伴奏人员;钢琴伴奏CD请考生自备,CD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不准存储其它信息)
1、音乐教育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2首;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2、音乐学理论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音乐表演: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乐曲2首,乐器不限;【音乐表演成绩仅划定合格分数线,不计入总分。具有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免考音乐表演:国内独立设置的艺术类职业中等学校音乐专业毕业(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就读学校开出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专业并获得有效成绩;近三年获得过湖北省教育厅或武汉市教育局“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语文单科成绩达到75分(150分制);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3、艺术管理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笔试:《音乐鉴赏》。【划定合格分数线,不计入总分;《音乐鉴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参考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音乐鉴赏》教材】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湖北省高考“文科三本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
4、钢琴调律方向
科目及要求 |
演奏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作曲Ⅱ《钢琴曲写作》、《基础和声》、《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三)录音艺术专业(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两个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科目及要求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四)音乐表演专业
1、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要求 |
1、指挥指定曲目3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首管弦乐队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挥,视唱(含二声部弹唱);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2、演唱方向
演唱科目及要求 |
●民族声乐●美声 |
公共科目 |
1、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3、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4、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
●木管 ●铜管
演奏科目及要求 |
1、演奏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琶音1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弦乐
演奏科目及要求 |
●小提琴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西洋打击乐
演奏科目及要求 |
1、演奏初试:①军鼓:滚奏技巧1分钟(由慢至渐快至快至渐慢至慢,由渐强到再渐弱到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②马林巴琴:大、小调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各种升、降调号、三个八度以上),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③定音鼓:滚奏技巧(由渐强到再渐弱到),制音技巧(各种音符、休止符);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竖琴
演奏科目及要求 |
1、演奏初试:从曲目库中选取大调或小调音阶1套,琶音1套,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2首;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5、钢琴演奏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钢琴演奏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6、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钢琴演奏与编导:演奏科目及要求与钢琴演奏方向相同。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7、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
演奏科目及要求 |
●爵士鼓 |
公共科目 |
笔试:《听写》、《乐理》。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
(五)舞蹈表演与教育专业
科目及要求 |
1、初试(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④点翻、串翻、扫堂(男)、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
分值及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