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舞蹈学(师范)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舞蹈学(师范)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 考试性质和目的
华南师范大学音舞蹈学(师范)专业术科考试大纲是面向报考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测试考生的舞蹈理论基础,基本功,舞蹈作品音乐的理解能力,舞蹈作品表演的能力,身体条件。选拔出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舞蹈教育工作及社会音乐文化工作的我校舞蹈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 考试内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在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备考。
(一)初试
1、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需穿演出服)。(考试内容见附录八)
2、成绩计算方式: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基本具备专业条件的考生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初试的成绩不计入复试的总分。
(二)复试
取得初试资格的考生进入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1)专业技能(考试内容见附录八)
①即兴舞蹈;
②模仿;
③舞蹈片段。
(2)音乐舞蹈基本常识(考试内容见附录八)
①乐理、识谱笔试;
②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1)成绩比例:
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2)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理论均按百分制评分。
(3)评分细则:(见附录八)
三、 考试形式
(一)初试的考试形式仅为面试;
(二)复试的考试形式为先笔试后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