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考生在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
二.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三.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2011年修订的专业考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考生可登陆http://www.sceea.cn或http://www.zk789.net查询)。
四.考生凭《报考证》、《身份证》等参加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