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体育专业考试 百米两次抢跑资格将被取消

信息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岳巍    发布时间:2012-03-07 07:53:53

  晨报讯(记者岳巍)2012年高考体育专业考试4月19日开始,百米两次抢跑将被取消资格,冒名顶替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昨日,记者从省招考办了解到,今年辽宁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仍实行联合招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于文化考试前进行体育专业考试。

  省招考办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县(区)招考办报名。已经报名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沈阳体育学院参加专业考试。凡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需在体育考试前一天下午或当天7时前于考试现场交纳体育考试费。

  4月19日沈阳考生到沈阳体育学院参加考试,4月27日沈阳考生补考。

  体育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身体素质成绩(占总分60%) 和专项技术成绩(占总分40%)。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为一天,上午考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三级跳远,下午进行专项考试,考生须在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100米两次抢跑原则上取消考生该项考试资格。如因考试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考试,要经本人申请,招考人员证明,联合招生组负责人批准后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有效,不予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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