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类高招政策规定有变化

信息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李文亭    发布时间:2013-12-08 16:23:06

   12月6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了保证艺术类高招工作公平公正,我省对艺术类高招政策规定作了一些调整。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提前至2013年12月8日至18日。省教育考试院表示,时间提前的主要原因是,以往统考正值寒冬,甚至有雨雪冰冻天气,给考生应考和组考工作增加困难,给试卷接运也会造成压力和困难。

  将原来的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七大类整合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大类。暂时保留艺术类特殊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和录取要求,如果专业考试的科类属于我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另外,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记者李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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